《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(2021—2023年)》出台(图解)
“创文”没有终点,文明永无止境。根据中央要求和市委部署,我市以文明城区创建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再升级。8月5日,市文明委印发《天津市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(2021—2023年)》(以下简称《三年行动计划》)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新时代文明城市创建标准,持续加大工作力度,实施正面推动,狠下真功夫、“笨”功夫,着力建设信仰坚定、崇德向善、文化厚重、和谐宜居、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。
五大工程推动全域创建
经过近年来特别是近三年的不懈努力,我市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形成了“5+7+2+2”的格局。5个全国文明城区、7个全国文明城区提名城区、2个未提名全国文明城区的天津市文明城区、2个天津市文明城区争创区分别有哪些创建任务?《三年行动计划》规划设计了5项重点工程。
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示范工程。5个全国文明城区要打好“保牌”之战,创新文明创建长效管理机制,开展品质提升活动,打造文明创建新品牌新优势。要深入开展“文明带提名”行动,与提名城区紧密协作、结对共建、共同提升。
全国文明城区提名城区创建攻坚工程。7个全国文明城区提名城区要打好“夺牌”之战,将常态化创建工作纳入全区整体规划,明确责任分工、建立工作台账、加强学习培训、强化宣传引导、完善保障措施。要充分依靠群众,搭建更多平台,吸引广泛参与,凝聚创建合力。
未提名全国文明城区的天津市文明城区创建提升工程。2个未提名全国文明城区的天津市文明城区要持续加大创建力度,完善创建机制,巩固创建成果。要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标准,持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,不断提升文明城区成色。
天津市文明城区争创区创建基础工程。2个天津市文明城区争创区要夯实创建基础,围绕社会关注、百姓关心、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治理难点开展工作,着力补齐创建短板弱项,每年推出不少于10项“创文”惠民项目,为百姓办实事、做好事、解难题。
新时代文明实践拓展工程。全市各区要加强统筹谋划,推动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与乡村振兴、基层党建、群众工作、社会治理贯通融合,实现更大发展、发挥更大效用。要完善以学习宣传、文化健身、互帮互助、文明风尚为主体的“4+N”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品牌项目,持续提升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。
六大工程助力全民参与
“创文”没有旁观者,人人都是参与者、推动者和受益者。《三年行动计划》突出创建工作的全民性,规划设计了6项重点工程。
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。要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教育,加强“四史”宣传教育,弘扬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。要推进传统节日振兴工程,深化文明社区、文明家庭创建,加强家庭、家教、家风建设,加强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教育。
干部职工职业素养提升工程。要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,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延伸。要推动文明单位积极参与所在地方的文明城区创建,加强驻津单位与所在区域系统的联创共建,建立健全协调融入机制,增强辐射效应。
村民精神面貌提升工程。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,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和管理设施,提升村级综合服务水平。要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,深化“百村示范、千村整治”工程,深化文明村镇创建。
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程。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,深化文明校园创建,培养学生爱国情怀、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
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工程。要完善先进典型选树机制,广泛开展时代楷模、天津楷模、道德模范、身边好人等评选表彰活动。要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,尊崇褒扬、关心关爱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,建立健全关爱关怀机制。
志愿服务品牌提升工程。要健全志愿服务体系,提高志愿服务精准化、常态化、便利化、品牌化水平,在全社会大力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。
十大工程促进全方位提升
全域创建文明城市的攻坚战已全面打响,如何将文明“软实力”,打造成发展“硬支撑”?《三年行动计划》规划设计了10项重点工程。
政务环境提升工程。要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,深化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,改革行政审批制度,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,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、规范化、便利化。
法治环境提升工程。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,建立党建引领下的居民委员会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公司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,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,构建养老服务体系。
市场环境提升工程。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,弘扬诚信文化,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和天津城市定位的守信风尚、践诺规范。
人文环境提升工程。要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,实施文化惠民工程。要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,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环境,提高文化消费便利性。
城市市容市貌提升工程。要持续开展环境卫生“大清整、大清洗、大扫除”活动,开展违法占路经营治理,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,持续推动积水片改造。
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工程。要深化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,持续优化交通组织渠化,提升调整中心城区重点路口、拥堵路段交通组织措施。
城市社区功能提升工程。要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,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,深入开展文明祭扫、文明养犬等专项行动。
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工程。要加强智慧城市建设,推动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,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,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。
社会环境提升工程。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,加强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,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,全域开展“平安示范创建”活动,建设更高质量“平安天津”。
生态环境提升工程。要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、平面协调性、风貌整体性、文脉延续性、环境友好性、生活宜居性的规划和管控,改善城市空气质量,加强城市河湖管理,持续推进河湖“清四乱”常态化规范化。
全域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,既需要明确创建任务,更需要提供强有力的保障。《三年行动计划》还从组织领导、社会动员、考核评定、营造氛围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,确保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职责清晰、衔接有序、贯通有力、运转高效,以扎扎实实的创建成效推动文明之花开满津沽大地。(天津日报 李国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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